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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,弘扬真善美、唱响主旋律,这是建设形成和谐文化的重要因素。由此深入到文化艺术领域,这是丰富思想舆论导向的重要手段。文化艺术是民族精神的火炬,是激励人们创造和谐美好生活的号角,对于充实精神世界、提高生活质量、舒缓心理压力、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。襄汾集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,黄河根祖文化、古晋国文化、旧石器文化、龙山文化于一身。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,形成了县内民间文化形式多样,丰富多彩,精品荟萃。其中范村剪纸栩栩如生,南辛店家戏代代相传,邓庄锣鼓威风八面,令伯转身鼓趣味盎然,境内的文化名人都是流芳千古的一代俊杰,有元曲四大家之首郑光祖,名画家朱好古,清朝名士卢秉纯等,到了现代,襄汾儿女的优秀的文化艺术仍然享誉内外,有著名书法家卫俊秀,民间文学大师贾芝,戏曲梅花奖获得者任根心、许爱英等,这些都是我县非物质的宝贵财产。
因此,我们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,大力繁荣文艺创作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健康丰富、积极向上、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,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、多方面、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。并在创作表演的过程中,努力把和谐理念和精神融入到各种形式的文学艺术表演中去,创作出更多体现和谐精神、讴歌真善美的文艺作品,充分展示人性的善良和社会的美好,更好地发挥陶冶情操、愉悦身心的作用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力度,这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。要按照面向基层、服务群众的要求,优先安排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化项目,加快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注重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,广泛开展社区文化、企业文化、村镇文化、校园文化、军营文化,鼓励群众自编自演、自娱自乐,为人民群众参与和享受文化生活创造良好条件。
建设和谐文化既是长期的战略任务,也是紧迫的现实课题。必须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,科学把握社会转型时期思想意识发展变化的新特点,以培育和谐精神、树立和谐理念为根本,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培育文明道德风尚、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、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持续不断地加以推进,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中促进和谐文化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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